“车辆不超载、行车不超速、酒后不开车、载人不加油、进校不鸣笛、离座必熄火、上下要清点、着装要统一、车辆要爱护、调派要服从、药箱要配备、监控要正常、手机要畅通……”这是9月13日,在南县召开校车试点乡镇司乘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会上,南县兴盛汽车站有限公司校车服务分公司总经理许智文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提出的详细要求。培训会共65人参加。
培训会上,该局主要负责人提出“6721”制度,统领抓好校车管理全局,受到与会人员一致称赞。
“6721”制度,即坚持政府组织、公司管理、专车专营、家长分担、部门监管的“6原则”运营模式;实行定接送线路、定接送地点、定接送车辆、定驾驶人、定随车照管员、定限载学生人数和座位、定实名制乘车交接签名手续的“7定”工作模式;实现保安全、不误时的“2要求”目标;建立1项制度——发生事故校车公司全权负责制。其精练、准确、完整的概括,为全县校车试点工作定下基本调子。
该局主要负责人指出,参训人员要实现3个转变,即个体业主向公司员工转变,一般驾驶人向校车专业驾驶人转变,单纯图经济利益向兼顾社会效益转变。要求迅速健全组织机构,即乡镇校车办明确专干、增加队长,学校成立校车工作室并明确分管领导、协管员(每2辆校车配1人)、组长(1校1名)。要求摸清乘车学生更详细的底子,驾驶员摸清所接送学生底子,班主任摸清本班学生乘车底子,以便于管理、互通信息、及时联络。要求细化上下车制度,即离校整队上车、返校整队下车;回家时照管员先下车护送、离家时低年级学生家长护送上车。要求公司与乡镇校车办、学校、家庭3方分别签订合同,并制定一个校车驾驶考核细则,加强对超载、误时、丢漏运学生、发生事故等现象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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