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洲司法所对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调处,并取得成功。
11月1日下午16时20许,南洲镇大洲村村民曾某驾驶小车自县城往华容方向行驶,行至南华大桥附近地段时,南洲镇居民李某骑摩托车从主道旁的岔路口突然驶出,曾某躲闪不及将其撞倒。李某腿部受到撞击,伤势严重,立即被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李某腿骨粉碎性骨折,痊愈的话,预计需治疗费用8000余元。李某在治疗期间,曾某在垫付了3000元的医药费用后,就不愿再出如何费用。对此,李某非常气愤,遂准备召集亲朋戚友到曾家讨要说法。
闻讯后,南洲司法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到李家,及时制止了李某准备采取的过激行为,并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曾某认为李某提出的赔偿数额大大超过自己的预期,因而不愿承担其它费用了,而李某不愿作出让步,坚持要求曾某赔偿各项费用8000元,调解陷入僵局。面对困境,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气不馁,不厌其烦地给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地在他们之间斡旋,最终,经过几个轮次的调解,终于促成双方于13日上午达成一致协议:除先前支付的3000元医疗费用外,曾某再支付李某赔偿金3000元。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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